•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05-02-18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5-02-18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二〇〇五年二月十八日
本招募说明书印刷时间: 2005年2月
本条款未来如有修改,将在指定媒体公告,恕不另行书面通知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 2005 年 2 月 6 日证监基金字
【 2005】 20 号文核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
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
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资料摘要
基金名称: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5】 20 号
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强势地区(区域经济发展较快、已经形成一定
产群规模且居民购买力较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经营管理稳健、诚信、业绩优良
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本基金遵循“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原则,通过“自上而
下”的积极投资策略,在合理运用金融工程技术的基础上,动态调整投资组合比
例,注重基金资产安全,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
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
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等。
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独立分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
金每年至少分红一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其年度收益分配比
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收益的 50%;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
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
税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纳税
基金认购费率:在认购或赎回时收取,在认购时收取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 (含
认购费)的 1.0%,在赎回时收取最高不超过认购金额的 1.6%
销售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
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销售渠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网点及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代销网点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申购、赎回开始时间:自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申
购;自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 个月时间内开始办理赎回
基金申购费率:在申购或赎回时收取,在申购时收取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 (含
申购费)的 1.5%,在赎回时收取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1.8%
最低投资额: 1,000 元(含认购、申购费)
最低赎回额: 1,000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 T 日的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于 T+1 日公告
基金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
产归入基金资产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内容一并阅读。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产品说明书(概要)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强势地区(区域经济发展较快、已经形成一定产群规模且
居民购买力较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经营管理稳健、诚信、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
的股票。本基金遵循“风险调整后收益最大化”原则,通过“自上而下”的积极
投资策略,在合理运用金融工程技术的基础上,动态调整投资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