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7-14
泰信资源睿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2026-07-14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14 日
重要提示:
1、泰信资源睿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6]1403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自 2026 年 7 月 17 日起至 2026 年 7 月 27 日止将通过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泰信直销网点和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基金销售机构)
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期,具体安排另行公告,但本基金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开通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渠道;C 类基金份
额开通其他销售机构销售渠道,暂不开通直销机构销售渠道,C 类基金份额后续在直销机构上线销售的具体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认购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户,可凭本公司基金账号到非原开户机构办理账户登记,然后再认购本基金。
7、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含认购费);泰信直销柜台单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万元。在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但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设定的上述数值。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投资者重复认购,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但单一投资者在募集期间最终累计确认的认购份额需低于成立时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也不得通过一致行动人变相规避 50%集中度。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的除外),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折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的计算和折算的基金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计算结果为准。
8、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泰信直销网点和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等,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本公司网站(www.ftfund.com)公示,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示信息。
各销售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9、销售机构(指泰信直销网点及基金管理人以外的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由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
10、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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