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消费研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4
南方消费研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绪言......3
第二部分释义......4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9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8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1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2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26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27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39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51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估值......52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9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61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7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8
第十六部分侧袋机制......75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79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90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3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9
第二十一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138
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41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存放及其查阅方式......142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143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证监许可[2026]1040 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市场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基金风险评价不一致的风险,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投资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股票,将承担投资港股通股票的相关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通股票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股票。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信用衍生品等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杠杆风险、保证金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投资股票期权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保证金风险等。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存托凭证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但基金资产并非必然参与存托凭证的投资,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是否采用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
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融资业务除面临普通证券交易面临的政策风险、市场风险、违约风险、业务资格合法性风险、系统风险等各种风险外,因融资业务的杠杆效应,本基金的净值可能表现出更大的波动性,投资者有机会获得较大的收益,也有……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