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港股通价值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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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6-02
兴业港股通价值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兴业港股通价值优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
获中国证监会2026年4月21日证监许可[2026]938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
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
续期限为不定期。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兴业基金”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募集期间暂不开通C类基金份额的直销认购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其他销售机构
购买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 未来基金管理人开通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直销业务,以基金管
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5、本基金自2026年6月15日至2026年6月2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
售。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
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6、本基金通过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及其他销售机构进行公开发售,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办理
本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的网点、日期、时间和程序等事项参照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的具体
规定。
7、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金额不
少于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提供方承诺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三年的
条件下,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
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验资报告需对发起资金提供
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 基金管理人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 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为投资
人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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