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7
东方阿尔法瑞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
重要提示
1.东方阿尔法瑞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26年3月10日获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准予东方阿尔法瑞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05号)准予注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其对本
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中国证监会不对基
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东方阿尔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 、“基金管理人” 或“本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招商银行” ),注册登记机构为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下称“招商证券” )。
4.本基金募集期为2026年4月10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直销中心、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和国联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公开发售, 各代销机构的开始销售日期以各代销机构的实际情况为
准。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的调整,并及时公告,但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不超过三个月。
5.本基金销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
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本基金根据所收取的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等方式的差异,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
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认购、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并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通过基金管理人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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