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28 14:16:20 股吧网页版
兴银创业板综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7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兴银创业板综合指数增强型

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二月

重要提示

兴银创业板综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12 月 30 日证监许可〔2025〕2999 号予以注册。

兴银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中国证监会对基金募集的注册审查以要件齐备和内容合规为基础,以充分的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为核心,以加强投资者利益保护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为目标。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创业板综合指数。其编制方法如下:

(一)选样空间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且满足下列条件的所有A股:

1.非ST、*ST股票;

2.国证ESG评级在C级以上。

(二)选样方法

选取样本空间内所有股票作为指数样本股。

(三)指数计算

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依据下列公式逐日连锁计算:

实时指数=上一交易日收市指数×σ(样本股实时成交价×样本股流通股本)/σ(样本股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样本股流通股本)

其中,样本股流通股本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每日发布的流通股本。当样本股出现派息、送股、配股、转增或其他除权情况,在除权除息日将分母项中该样本股的股权登记日收市价更新为除权参考价。除权参考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数据为准。

(四)样本股调整

1.新股上市

新股在上市后第十一个交易日纳入指数计算。

2.样本股被实施或撤销风险警示

对于公告将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样本股,从公告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将其从指数中剔除。对于公告将被撤销风险警示的股票,从公告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个交易日起将其纳入指数。

3. 样本股国证 ESG 评级变更

样本股 ESG 评级降为 C 级及以下的,从评级变更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
一个交易日起将其从指数中剔除。ESG 评级上升至 C 级以上的股票,从评级变更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 个交易日起将其纳入指数。

4. 终止上市

样本股终止上市,从其进入退市整理期的第一个交易日起, 将其从指数计算中剔除。

5. 停牌

样本股部分停牌时,指数照常计算。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国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n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等。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
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与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境外基础证券的发行人及境内外交易机制相关的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风险。

本基金可……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