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国泰多资产增益先锋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国泰多资产增益先锋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
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293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
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该份基金份额不可赎回或转换
转出。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
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至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
该日)的期间。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可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最短持有期限届满后的下
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江
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
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以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可以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
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其中,对于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申购的C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
服务费,或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且持续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C类基金份额继续计提的销售服务
费,都将在投资者赎回相应基金份额或基金合同终止时随赎回款(或清算款)一并返还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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