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6 08:04:18 股吧网页版
南方浩信积极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06

南方浩信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 中基金(FOF)开放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5 月 6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南方浩信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南方浩信积极 3 个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2614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6 年 2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南方浩信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
同》、《南方浩信积极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
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6 年 5 月 11 日

下属分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浩信积极 3 个月持有混合 南方浩信积极 3 个月持有混合
(FOF)A (FOF)C

下属分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026145 026146

该分类基金是否开放 是 是

2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但对于每份基金份额,仅可在该基金份额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 1 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于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设定 3 个月锁定期,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申请,红利再投资份额的锁定期视作与原份额相同。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1)A 类基金份额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 赎回费率

N<7 天 1.5%

7 天≤N<30 天 0.75%

30 天≤N<180 天 0.5%

N≥180 天 0

(2)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注:1 个月按 30 天计算,6 个月按 180 天计算。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于持有期少于 30 天的基金份额所收
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30 天(含 30 天)但少于 3 个月的
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用 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 3 个月(含 3 个月)但小于
6 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 50%归入基金财产。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 日),
在正常……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