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4
新疆前海联合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新疆前海联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重要提示】
新疆前海联合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由上海证券心安增利债券分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而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上海证券弘利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变更为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净值存在波动,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运作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及合规性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本公司将本着谨慎和控制风险的原则进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关注包括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导致的基金净值波动、流动性风险
和信用风险在内的各项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资产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并完全理解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规定的免责条款、第二十二部分规定的争议处理方式。
目 录
一、绪言...... 5
二、释义...... 6
三、基金管理人...... 12
四、基金托管人...... 22
五、相关服务机构...... 26
六、基金的历史沿革...... 30
七、基金的存续...... 31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32
九、基金的投资...... 44
十、基金的财产...... 51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52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 58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0
十四、基金份额的折算...... 63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65
十七、侧袋机制...... 72
十八、风险揭示...... 75
十九、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0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8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00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19
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21
二十四、备查文件...... 122
一、绪言
《新疆前海联合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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