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元创业板人工智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创业AI指数发起式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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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9-03
鑫元创业板人工智能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鑫元创业 AI 指数发起式 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 年 8 月 31 日
送出日期:2026 年 9 月 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鑫元创业 AI 指数发起式 基金代码 024478
下属基金简称 鑫元创业 AI 指数发起式 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24479
基金管理人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5 年 8 月 19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暂未上市
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6 年 8 月 31 日
基金经理 莫志刚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年 4 月 1 日
《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之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 亿元,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审议,基金合同应当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则本基
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行。
其他 未来若出现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因成份股价格波动等指数编制方法变动之外的因
素致使标的指数不符合要求的情形除外)、指数编制机构退出等情形,基金管理人应
当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
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 6 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进行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成功召开或就上述事项表决未通过的,基金合
同终止。
注: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指数化投资,争取在扣除各项费用之前获得与标的指数相似的总回报,追
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
投资范围 (含存托凭证)、除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以外的其他国内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
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
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地
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交易分离可
转债)、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
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
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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