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8 09:09:06 股吧网页版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206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设Y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 2060 五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
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个人养老金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汇添富养老目标日期 2060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更新基金管理人信息,并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 Y 类基金份额的方案

(一)本次增设 Y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对本基金增设 Y 类基金份额,即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的一类基金份额,同时原基金份额变更为 A 类基金份额。

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其中,A 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4276;Y 类份额基金代码为:027712。
Y 类基金份额是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仅供个人养老金客户申购。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国家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Y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除外),具体费用安排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在向投资人充分披露的情况下,为鼓励投资人在个人养老金领取期长期领取,基金管理人可设置定期分红、定期支付、定额赎回等机制;基金管理人亦可对运作方式、持有期限、投资策略、估值方法、申赎转换等方面做出其他安排,具体请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二)增设份额的申赎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首笔申购当日的申购价格为当日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三)Y 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不收取申购费。

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增加而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 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购买金额(M) 申购费率

M<500 万元 0.50%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Y 类基
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
各项费用。

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
本基金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 Y 类基金份额的,还可豁免申购费,详见有关公告。

2.赎回费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3.管理费和托管费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和托管费均设置优惠费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年管理费率计提。基金转型日(2060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80%,Y 类基金份额
的年管理费率为 0.40%。基金转型日(2060 年 12 月 31 日)之后,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60%;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 0.30%。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按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扣除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所持有本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基金所对应的基金资产净值后余额(若为负数,则取 0)的年托管费率计提。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15%,Y 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 0.075%。

4.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四)Y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五)Y 类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大会表决权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