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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7 07:44:36 股吧网页版
关于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7

关于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调整收益分配原则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

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6年4月9日起对长城中证红利低波动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

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1、由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超额收益率

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 或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收益 润将有所不同; 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与分配 2、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 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

则 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 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

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 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或

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评价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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