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C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0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C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银华抗通胀主题(QDII-FOF-LOF)
基金主代码 1618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银华
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2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2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21 日
下属各类基金的基金简称 银华抗通胀主题 银华抗通胀主题
(QDII-FOF-LOF)A (QDII-FOF-LOF)C
下属各类基金的交易代码 161815 021694
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 是
投资业务
注:自 2024 年 6 月 21 日(含 2024 年 6 月 21 日)起,本基金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1694。投资人在 2024 年 6 月 21 日前(含 2024
年 6 月 21 日)已经持有的本基金原有基金份额,将全部转为 A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161815)。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是从该类别
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可以通过上市交易、场外申购赎回、
场内申购赎回三种方式,实现基金份额的日常交易。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
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2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
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证券市场环境、基金投资组合构成情况等变化,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调整本基金境外投资的主要市场,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进行公告。
3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份额申购时,每笔场外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 元,追加场外申购每笔不得低于1 元人民币。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对场外申购的最低金额有不同规定的,投资者在该代理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理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
直销中心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其业务规定为准。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将场外申购的各类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该类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