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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2 09:15:54 股吧网页版
南方中证机器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南方中证机器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目 录

一、 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1
二、 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3
三、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4
四、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13
五、 基金财产保管 ......14
六、 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 ......18
七、 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21
八、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24
九、 基金收益分配 ......31
十、 信息披露......32
十一、 基金费用......34
十二、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的保管......37
十三、 基金有关文件和档案的保存......38
十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39
十五、 禁止行为......42
十六、 基金托管协议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44
十七、 违约责任......47
十八、 争议解决方式......48
十九、 基金托管协议的效力......49

二十、 其他事项......50
二十一、 基金托管协议的签订 ......53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5999 号基金大厦 32-42 楼

法定代表人:周易

设立日期:1998 年 3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6172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76388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23 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成立时间:1987 年 12 月 22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87]365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405,918,198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037 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贷、结算、汇兑业务;人民币票据承兑和贴现;各项信托业务;经监管机构批准发行或买卖人民币有价证券;外汇存款、汇款;境内境外借款;在境内境外发行或代理发行外币有价证券;贸易、非贸易结算;外币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放款;代客买卖外汇及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黄金进口业务;经有关监
管机构批准或允许的其他业务。

二、基金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和原则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 3 号——指数基金指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7 号〈托管协议的内容与格式〉》、《南方中证机器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有关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所使用的词语或简称与其在《基金合同》的释义部分具有相同含义,若有抵触应以《基金合同》为准,并依其条款解释。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一)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本基金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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