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2
金鹰科技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8日
重要提示
1、金鹰科技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于2023年12月25日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
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具
体发售对象以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相关公告为准。
5、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8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
销中心柜台、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平台及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
本基金。
6、认购最低限额: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认购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
直销平台认购的,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认购费),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通
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认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
购费),超过部分不设最低级差限制。
7、本基金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总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法律法规
和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形成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
所有。利息的确定以实际从登记机构取得的记录为准。
9、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
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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