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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25 08:30:20 股吧网页版
摩根纳斯达克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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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根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有限公司2
个人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 400 889 4888
机构投资者理财服务热线: 400 889 4888
公司网站: am.jpmorgan.com/cn
重要提示
1、 摩根纳斯达克 1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 )
的募集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1720 号文准予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
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
者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
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花旗银行。 注册登
记机构为本公司。
4、 本基金自 2023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0 日止, 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
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通
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
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3
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
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攀
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
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统同时发售。
具体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事项请见各代销机
构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刊登的公告或在各代销网点发布的公告。
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9
4888 咨询有关购买事宜。
5、本基金美元份额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美元现汇)和本公司的贵宾理
财中心(美元现汇)销售。
6、 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的额度(美元额度需折
算为人民币) 设定本基金募集规模的目标。 本基金募集期内的最高募集规模为
3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若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募
集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
认。否则,本基金管理人将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募集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
算,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
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由各销售机
构根据其业务规则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
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4
8、 募集币种:
人民币,美元。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加新的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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