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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2-27 09:06:36 股吧网页版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27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持续运作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时间为自 2026 年 1 月 24 日起
至 2026 年 2 月 25 日 17:00 止(投票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
为准)。2026 年 2 月 26 日,在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情况进行了计票,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进行了公证,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未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 10000 元、律师费 10000 元,合
计 20000 元,前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现有规定持续运作,基金的投资、申购与赎回等保持不变。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基金基金
合同的规定,继续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2、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四、备查文件

1、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02 月 27 日

公 证 书

(2026)沪东证经字第1271号
申请人: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 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26室。

法定代表人:唐煌。

委托代理人: 闰寒。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蜂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于2026年2月11日向本处提出申请, 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的有关规定和《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申请人依法于2026年1月21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 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2026年1月22日、 1月23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第一 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 事项为:《关 于持续运作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申 。 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 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
同、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二 次提示性公告、 截至权
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蜂巢丰旭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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