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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14 07:35:38 股吧网页版
金信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4

金信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
金信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录
重要提示 1
第一部分 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4
第二部分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4
第三部分 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及认购程序 15
第四部分 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9
第五部分 清算与交割 23
第六部分 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24
第七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25
金信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重要提示
1、金信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2023 年 6 月 2 日证监许可[2023]1207 号文注册公开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
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基金”
或“本公司”),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4、本基金于 2023 年 8 月 1 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
(包括直销和其他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开始销售日期以各销售机构的实
际情况为准。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
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调整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欲认购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在本公司开立基金账户的
投资者可免于办理开户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和使用一个
本公司基金账户。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
进行认购。投资者已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
更新手续,以免影响认购。
7、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
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
准。
8、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均为 1.00 元,按面值发售。
金信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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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认购
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下同)均为 1 元,
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均为 1 元。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募
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
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9、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占所有投资者累计认购总规模的比
例不得达到或者超过 50%,也不得有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
10、基金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该基金
销售网点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
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
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如果接受某笔或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占所有投资
者累计认购总规模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存在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
金管理人可拒绝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公司网站(www.jxfunds.com.cn)上的基金合同、招募
说明书及本公告,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
宜。
12、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
务公告。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本公司
将及时公告。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900-8336)咨询购买事宜。
14、风险提示: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
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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