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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1-11 07:13:30 股吧网页版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招鑫鸿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1-11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招鑫鸿瑞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招鑫鸿瑞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简称“华夏招鑫鸿瑞混合”,A类基金份额代码:018730,C类基金份额代码:
018731,以下简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华夏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2024年1月12日为本基
金最后认购日,自2024年1月13日起本基金将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除募集期变更外,本基金其他募集事项不变,具体详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本基金首次募集总规模上限为人民币 80 亿元(即确认的有效认购金额,不含募
集期利息),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上述规模限制进行控制。如本基金发生末
日比例确认,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比例确认结果。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等法律文件 ,如 有 疑问 ,可 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 电 话(400- 818-
6666)咨询、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
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
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
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
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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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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