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销售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19
关于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
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销售机构的公告
经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协商一致,自2023年10月23日起,新增兴业银行办理
本公司旗下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的销售业务(仅限前端申购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销售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开户、认购
(仅限前端模式)
1 东方养老目标日期2050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018687 开通
(FOF)
备注:后续产品上线及业务开通事宜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
要》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业务办理的业务规则和流程以上述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相关活动的
具体规定如有变化,以上述机构网站或平台的最新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址: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
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
则,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
件,全面认识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
性判断市场,在对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谨慎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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