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8
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重要提示
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系依据《运作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名而来。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景业基金
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 2006 年 12 月 11 日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并获中国证监会 2006 年 12 月 27 日证监基金字[2006]263 号文核准。自 2007 年 1 月 16 日
起,由《景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运作平稳。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
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的有关规定,
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7 月 3 日起本基金名称
变更为“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变更为“大成积极成长混合”;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上述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因上述变更基金名称及基金类别事宜,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相应修改。在修改过程中,基金管理人根据《运作办法》和基金运作实际情况,对《基金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就前述修改变更事项,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及各项信息披露工作。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度风险、市场风险、系统性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可能面临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其中人员变动内容的更新以公告日
期为准),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一、绪言 ......4
二、释义 ......5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 ......25
五、相关服务机构 ......28
六、基金的沿革 ......29
七、基金的存续 ......29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 ......30
九、基金的转托管与非交易过户等其他业务 ......40
十、基金的投资 ......41
十一、基金业绩 ......52
十二、基金的融资融券 ......54
十三、基金的财产 ......54
十四、基金资产估值 ......55
十五、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60
十六、基金收益与分配 ......62
十七、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4
十八、基金的信息披露 ......65
十九、侧袋机制 ......69
二十、风险揭示 ......71
二十一、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75
二十二、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77
二十三、……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