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2
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 年 12 月 1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FOF)
基金主代码 01830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9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
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定期定额申购起始日 2023 年 12 月 14 日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简称 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 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混合
(FOF)A (FOF)C
各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18304 018305
各基金份额类别是否开放申购、 是 是
赎回、定期定额申购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华夏聚源优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本基金对
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三个月持有期(持有期“起始日”及“到期日”定义详见本公告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在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前(不含当日),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起(含
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基金合同自 2023
年 9 月 26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即基金合同生效
日三个月后的月度对应日,如该月无此对应日期或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
延至下一工作日)起(含当日),即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开始办理赎回。
本基金开放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后,投资者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申请确认日为持有期起始日,投资者可自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到期日起(含当日)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的时间可能不同。敬请投资者关注每份持有份额的到期日,本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本基金将自 2023 年 12 月 14 日起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申购、
赎回等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
额的申购业务时,各类基金份额每次最低申购金额均为 1.00 元(含申购费)。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华夏财富的相关规定。
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时,
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具体业务办理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