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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10 07:36:57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实民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0

关于嘉实民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
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民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 嘉实民康平衡养老三年持有期混合发起(FOF)

基金主代码 01827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11月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公告依据 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民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基金合同》、《嘉实民康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

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4年10月14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4年10月14日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发起资 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三年的“锁定持有期” ,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
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

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锁定起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第3个年度对日的前一 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申购确认日(锁定起始日)起至申购确认日第3个 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 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 红 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跟随原份额锁定持有期。

本基金自2024年10月14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投资人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 额的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办理基金份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或 其他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 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人在基金合
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申请,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如登记机构接收的,视为投资人在下一开放日提出的申购 申请,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或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柜台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具体申购最低限额及交易级差 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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