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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20 18:54:15 天天基金Android版 发布于 上海
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出台后,电力市场双边交易方面,容量电价可能会成为用户签订双边合同
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出台后,电力市场双边交易方面,容量电价可能会成为用户签订双边合同的博弈理由;
竞价交易方面,在不考虑煤价大幅变化的情况下,中长期及现货竞价出清价格预计也将有所下降,一定程度上影响与煤电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电源收益。
短期来看,煤电在电能量市场将获得一定优势,但这只是能源转型发展“大趋势”中的“小涟漪”,对竞争性电源的影响十分有限。长期来看,新能源快速发展,煤电利用小时数下降是大势所趋。容量电价的出台并不能直接理解为煤电收益的增或减,而是降低了收益风险,增大了收益期望。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助理教授郑㼆:容量电价政策有助于使电力市场中的短期价格信号更真实,更好地反映短期市场供需状况,市场竞争更加充分合理。
现有的燃煤发电基准价包含了对容量的考量,而容量机制的实施将推动电源能量价值与容量价值的分离。当发电企业在电能量市场中按照短期边际生产成本报价也能获得足够收益时,降低甚至取消煤电基准价成为了可能。
另外,在没有容量机制的情况下,高比例的中长期签约电量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容量的可用性,因此,政策上要求高比例签订中长期交易合约有一定的合理性,但这也大大约束了市场的开放程度。容量机制的引入有助于更多电量进入现货市场,响应了市场主体多年来的呼声,为市场的更大开放提供了可能性。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电力系统中煤电仍然占主导地位。由于煤电企业的规模和区位优势,他们往往成为电力市场交易中的边际定价机组,更容易行使市场力。202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将煤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限制在基准价的20%,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煤电机组的市场力行使。
尤其是在过去几年,当煤价较高时,煤电机组即使按照天花板价格成交,仍可能面临亏损,这使得煤电机组的市场力定价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显得合理。然而,随着煤价下跌,我们观察到部分煤电机组在中长期市场上锁定天花板价,并成为了市场的“锚定价”,从而抬高了市场价格。在容量电价改革实施后,煤电机组的容量价值将得到补偿,对于该类边际机组的市场力行为的识别与缓解,应当“重新”成为电力市场改革的核心关注点。
南方电网能源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尚楠:煤电容量电价的出台,表明了国家层面对煤电功能定位的重新审视,预计将会对下阶段的市场建设、“两个细则”、调度运行等方面产生深远影响。
在市场机制方面,煤电容量价格机制建立后,现货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等市场体系等均需要与之协同,未来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容量市场机制有望陆续提上日程。
“两个细则”方面,在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启动后,部分辅助服务产品的界定、补偿标准等可能需要相应调整,例如需重新考虑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和燃煤发电机组调峰辅助服务、冷备用辅助服务等的衔接。调度运行方面,随着容量电价比例的逐步上升,对于煤电机组最大出力申报、认定及考核需要明确具体的认定和考核方式,亟需形成一套完备的调度管控体系,鼓励煤电做好配合辅助和支持作用,积极实施灵活性改造,在调节范围、调节速度、调节方向等方面达到相应要求。
电力市场资深研究者赵克斌:煤电容量电价政策的出台,开启煤电机组的两部制电价时代。长期来看,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首次实现对煤电这一主力电源的电能量价值和容量价值进行区分,可有力推动构建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引导煤电、新能源等市场参与者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充分竞争,全面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升整个电力系统的经济性,对降低终端用户的用电成本有正面作用。
按照官方发布的政策解读,容量电价主要回收机组固定成本、电量电价主要回收变动成本。而现有“基准价+上下浮动”的电价政策则意在通过电量电价确保回收煤电机组的全部成本。因此,基准价未来可能会调整。
对于现货电能量市场,煤电容量电价政策可能会影响各地现货市场价格上下限变化,上限会下调,新能源大规模投产的地区下限也可能下调。降低现货价格下限,可以激励煤电机组通过灵活性改造来提高其深调(下调)能力。如果只对上限进行下调,下限不下调的话,上下限差价就会缩小,不利于新型储能发展。同时,新能源高占比的情况下,下限设为负电价是趋势。
容量补偿可能进一步降低系统边际价格,新能源在现货市场的收益不乐观。当然,新能源特别是光伏发电收益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规模集中快速投产,导致白天发电过剩,弃电率上升,现货市场中地板价频次与时长双双增加。因此,新能源绿色价值需要尽快兑现,新能源高占比情况下的电力市场机制也要不断创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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