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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0
关于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增加
Y类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及《国 投 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个人
养老金的投资需求,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
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4年7
月12日起,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以下简称“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21612),并相应修订《基金
合同》和《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
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方案
(一)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供非个人养老金
客户申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单独设立,在
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
额,称为Y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Y类基金份额后,原基金份额自动转为A类基金份额。
(二)增设份额的申赎价格
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三)Y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管理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325%。
2、托管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75%。
3、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基
金合同》。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或相关公告。
(四)Y类基金份额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五)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六)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或相关公告。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
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
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已报中国证监会
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公告修订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中国证监会基金电
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法律文件。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4年7月12日起生效。
2、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0755-83160000)获得相关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
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
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0日
附件:《国投瑞银平衡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
金合同》的具体内容修订如下: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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