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11-25 21:07:06 股吧网页版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5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Y 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1 月 2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

Y 类基金份额基金简称 华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Y

Y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0173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11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华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
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华安
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招募说明书》

Y 类基金份额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28 日

Y 类基金份额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11 月 28 日

注:1)Y 类基金份额是仅面向个人养老金,根据相关规定可通过个人养老

金资金账户申购的一类基金份额。Y 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应

遵守个人养老金相关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华安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

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含)(对于申购

份额而言)起至 1 个公历年后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或无该对应日,则

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的前一日为最短持有期限,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结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 Y 类份额开放赎回等相关业务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本基金 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
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时除外。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电子交易平台申购本基金 Y 类基
金份额的,每个基金账户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但若有代销机构特别约定首次申购单笔及追加单笔最低限额并已经发布临时公告,则以该公告为准。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用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1)Y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