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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12-18
华宝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广发银行)签署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自2023年12月18日起增加广发银
行为以下适用基金的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基金代码
1 华宝安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 018570
2 华宝安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018571
3 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A类 501312
4 华宝海外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C类 017204
5 华宝纳斯达克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 017436
6 华宝纳斯达克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 017437
7 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 017144
8 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C类 017145
二、投资者可到广发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赎及其他业务,具体优惠费率以代销机
构为准。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公司网址:www.cgbchina.com.cn
(2)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050、400-700-5588
公司网址:www.fs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产
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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