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低工银瑞信瑞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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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1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低工银瑞信瑞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费率
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工银瑞信瑞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3月16日起,调低本基金的托管费率、更新本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本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由0.10%调低至0.05%,同时更新本基金托管人基本信息。
2、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工银瑞信瑞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本次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修订的内容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
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www.icbcubs.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人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cbcubs.com.cn)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获取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十六日
《工银瑞信瑞嘉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内容 内容
第 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 分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基 金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合 同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号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鸿宁路 1788 号
当 事 法定代表人:张荣森(代为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法定代表人:陈海强
人 及 成立日期:1993 年 4 月 16 日 联系人:刘可
权 利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成立日期:1993 年 4 月 16 日
义务 会;银监复〔2004〕91 号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会;银监复〔2004〕91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21,268,696,778 元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7,464,635,963 元
基金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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