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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1 07:20:30 股吧网页版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国联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21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国联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
基金增加招商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署的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22年11月21日起,增加招商银行为国联安中证1000指
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6962;C类016963,以下简称“本基
金”)的代销机构。

根据本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发布的《国联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自2022年11月21日到2022年11月30日通
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直销、代销网点等销售机构发售。本公司可根
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敬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相关基金招募
说明书及更新公告,咨询有关基金的详情。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详情:

1、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

网站:www.cpicfunds.com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站:www.cmbchina.com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就增加招商银行为国联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代销机构的事项予以公告。今后招商银行若代理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销售
及相关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本公告涉及国联安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招商银行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其他未明事项,敬请遵循招商银行的具体规定。

3、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国联安中证1000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
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
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
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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