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16 07:09:24 股吧网页版
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16

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
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
将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24年3月
14日起,至2024年4月12日17:00止。2024年4月15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
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可参
加本次持有人大会并参与表决。经统计,本人直接出具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意见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份额少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次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律师费、公证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10000

合计 50000

二、重要提示

1、基金管理人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2、投资人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6日

公 证 书

(2024)沪东证经字第2080号

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6号世
纪汇办公楼2座27-30层。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委 托 代 理 人 :陈 文 敏 ,女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出 生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

XXXXXXXXXXXXXX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向本公证处申请,对该公司召开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方式)表决计票过程进行
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和《富国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
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2024年3月13日在有关报刊
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分别于2024年3月14日、3月15
日在有关报刊上刊登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