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8 08:07:12 股吧网页版
关于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8


关于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

基金主代码 01682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 年 6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20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4 年 6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 A 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824 01682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赎回

是 是

(转换转出)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嘉实方舟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
起,方可申请赎回。

有效认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锁定起始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次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指申购确认日(锁定起始日)至申购确认日次一年年度对日的前一日(锁定到期日)之间的区间。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自锁定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起方可申请赎回。

本基金锁定期届满后,自 2024 年 6 月 20 日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投资人在开放
日的开放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基金是否开放基金份额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者转换转出等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登记机构有权拒绝,如登记机构接收的,视为投资人在下一开放日提出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并按照下一开放日的申请处理。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1 份,每个基金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 1 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 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的某一基金交易账户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具体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但本基金对每一份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分别计算一年的“锁定持有期”,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