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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23 08:10:54 股吧网页版
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23


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首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5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开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7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年11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泰君
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国泰君安安
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3年05月23日

赎回起始日 2023年05月2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注:1、国泰君安安弘六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者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6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的第6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后续每个封闭期为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的第6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原定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内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或依据基金合同需暂停申购或赎回业务,则开放期起始日或开放期相应顺延,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2、本次为本基金首个开放期,开放期时间为2023年05月23日(含)至2023年05月30日(含),开放期内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3、本基金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的次日起(包括该日)至第6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包括该日)进入封闭期,即2023年05月31日(含)至2023年11月30日(含),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申请。

4、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含)起或者自每一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6个月的期间内,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的第6个月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后续每个封闭期为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含)起,至该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的第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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