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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14 09:05:03 股吧网页版
招商和惠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托管协议(2023年7月14日修订)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4

招商和惠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
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七月

鉴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 法律合法成立并 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依照中国 法律合法成立并 有效存续的银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基金托管人的资格和能力;

鉴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担任招商和惠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
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管理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担任招商和惠养老目标日期 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的基金托管人;

为明确招商和惠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特制订本协议。

一、托管协议当事人

(一)基金管理人(或简称“管理人”)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青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2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100 号文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1 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83199596

传真:(0755)83076974

联系人:赖思斯

(二)基金托管人(或简称“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葛海蛟

成立时间:1983 年 10 月 31 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人民币存款;发放短期、中 期和长期贷款; 办理结算;办理 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 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从事同业 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 付款项 及代理 保险业务 ;提供 保险箱 服务; 外汇存 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汇兑换;国际结算;同业外 汇拆借;外汇票据 的承兑和贴现; 外汇借款;外汇担保;结汇、售汇;发行和代理发行股票 以外的外币有价证 券;买卖和代理 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外汇买卖;代客外汇 买卖;外汇信用卡 的发行和代理国 外信用卡的发行及付款;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组 织或参加银团贷款 ;国际贵金属买 卖;海外分支机构经营与当地法律许可的一切银行业务;在港澳地 区的分行依据当地 法令可发行或参与代理发行当地货币;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和解释

(一)依据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招商和惠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二)目的

订立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招商和惠养老目标日期2045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托管人和招商和惠养老目标日期 2045 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投资运作 、净值计算、收益 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的权利 、义务 及职责 ,确保基 金财产 的安全 ,保护 基金份 额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

(三)原则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四)解释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协议的所有术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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