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9-15 07:57:03 股吧网页版
建信鑫福6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9-15


建信鑫福 60 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

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9 月 15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建信鑫福 60 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建信鑫福 60 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6034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公告依据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建信鑫福 60 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建信鑫福 60 天持有期中短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19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6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19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26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9 月 19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建信鑫福60天持有期中短债 建信鑫福60 天持有期中短债
债券 A 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16034 016035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定期定 是 是

额投资

注:(1)本基金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ccbfund.cn 查询其交易申请的确认情况。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相关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60 天最短持有期限,在最短持有期限内,基金管理人对投资者的相应基金份额不办理赎回业务。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后第 60 天(即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止的期间。对于每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仅在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后(含该日)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相应基金份额的赎回。

基金管理人自认购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到期日(即基金合同生效后第 60 天)之后(含该日)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每份基金份额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起可办理赎回业务。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
金份额申购、转换转入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网点每个基金交易账户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每个基金交易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追加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均为 10 元人民币;通过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