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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24 16:03:57 股吧网页版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24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
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
决定自 2022 年 03 月 24 日起对信达澳银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类别,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将形成 A 类和 C 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分别设置对
应的基金代码(A 类基金份额代码:610001;C 类基金份额代码:015456)。新增的 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申购费。原有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增加 C 类基金份额后,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该类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本基金 A/C 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与本公司旗下
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转换参照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执行。本公司旗下其他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相互之间的转换规则以其相关公告为准。
1、C 类基金份额费率结构

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 0.60%年费率计提;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T(天)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T<7 1.50%

7≤T<30 0.50%

30≤T 0%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 C 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C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 C 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2、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可多次申购,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 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最低份数为 100 份,若某投资者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不足100 份或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该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份额少于 100 份,则全部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如因分红再投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巨额赎回、基金转换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100 份的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在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决定暂停申购本基金,并最迟于实施前 2 日在规定媒介予以公告,具体规定请参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相关公告。

二、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L10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南路 2666 号中国华润大厦 10 层

法定代表人:朱永强

电话:0755-83077068

传真:0755-83077038

联系人:刘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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