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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6 21:36:18 股吧网页版
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7

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重要提示

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根据《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由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平安大华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566 号)核准募集,于 2012 年 8 月 13
日至 2012 年 9 月 7 日进行募集,并于 2012 年 9 月 11 日正式成立。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每个保本期为三年,第一个保本期自 2012 年 9 月 11 日起至 2015 年 9 月 10 日止,
第二个保本期自 2015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18 年 10 月 22 日止。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第二个保本期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到期,由于不符合避险策略基金存续条件,将按
照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为非避险策略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涉及内容相应调整,转型后的
基金投资目标、范围、策略继续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自 2018 年 10 月 25 日起,平安
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法定名称由“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投资者造成混淆和误导,基金名称由 “平安大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平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编写,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募集的核准以及其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在极端情况下可能损失全部本金。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动侧袋机制,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本招募说明书“侧袋机制”等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本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

本基金可投资科创板上市交易股票,将承担因上市条件、交易规则、退市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确认知晓并同意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同意履行全力配合基金管理人穿透识别最终投资者(穿透识别标准以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相关开户机构的要求为准,下同)的义务,如投资者拒绝配合基金管理人进行穿透识别最终投资者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申购申请已经确认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赎回相应的基金份额。
2024 年 12 月 5 日,对本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经理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除上述事项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其中投资组合报告与基金业绩截止日
期为 2024 年 3 月 31 日。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5
第二部分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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