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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07 13:53:53 股吧网页版
方正富邦稳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7

方正富邦稳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基金管理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重要提示

1、方正富邦稳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
监许可【2021】4184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以封闭期和开放期相结合的方式运作。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至该封闭期首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含)至基金合同生效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首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进入首个开放期,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含)至该封闭期首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前一日(含)止,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22 年 3 月 10 日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
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过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进行公开销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发起资金提供方
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认购费),且承诺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 年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7、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和其他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
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投资人在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投资人在其他销售机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方正富邦稳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方正富邦稳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托管
协议 及 基金 份 额发 售 公告 将 同时 发布 在 基金 管 理人 的 网站
(www.founderff.com)、基金托管人的网站(www.bosc.cn),投资者可以在相关网站下载业务申请表格或相关法律文件。

13、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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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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