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12-15 09:06:18 股吧网页版
中银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2-15

中银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增强型证
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中银 MSCI 中国 A50 互联互通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草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23 年4月 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98号文募集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人民币指数,英文名称:MSCI China A50
Connect RMB Index,根据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构建并使用在岸人民币汇率计算,其中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根据MSCI中国A股指数(母指数)构建。指数编制方法如下:
(1)合格备选池

合格备选池包括母指数的所有成份股。

(2)证券挑选

第1步:指数旨在纳入MSCI中国A股大盘股指数各个GICS?行业板块(“行业板块”)中自由流通调整市值最大的2只证券。如果母指数的某些行业板块中没有证券被根据上述规则选出,则从备选池纳入这些行业中自由流通调整市值最大的证券。

第2步:在按第1步选出证券之后,指数纳入MSCI中国A股大盘股指数中自由流通调整市值最大的证券,直至证券数量达到目标成份股数量(50)。

(3)证券权重

所选的指数成份股按照其自由流通调整市值所占比例分配权重。

然后对权重进行调整以达到行业板块中性,即在再平衡时,每个行业板块在MSCI中国A50互联互通指数的权重与其在母指数中的权重相等。各行业成份股的权重重新标准化,以反映其在母指数行业板块中的权重。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 MSCI 网站,网址:www.msci.com。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
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为增强指数基金,增强性积极投资的风险主要体现为基金经理为了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回报,通过采用积极投资的手段增加投资组合的风险度。在基金投资组合的风险度高于指数的情况下,其投资收益率可能高于指数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指数收益率,其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增强基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股停牌等潜在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