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添富低碳投资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04
汇添富低碳投资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汇添富低碳投资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788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之后,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以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持有到期时间与投资者原持有的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到期时间一致,因多笔认购、申购导致原持有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不一致的,分别计算。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募集期限自 2022 年 2 月 10 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本基金认
购将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线上直销系统以及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3、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4、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则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本公司同时开通网上开户功能,详细情况请登录公司线上直销系统查询。
5、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完成,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6、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 元(含认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线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其认购金额按照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进行计算。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7、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8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募集规模合并计算,下同)。基金募集过程中募集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 80 亿元的,本基金可提前结束募集。
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不超过 8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对
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首日)的募集截止时间后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超过 80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80 亿元-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其中,“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和“末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总额”都不包括利息。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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