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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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6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根据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恒泰证券”)签署的相关协议,自2023年9月7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恒泰证
券为销售机构,并开通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
一、新增销售基金范围及业务开通情况: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转换 定投 定投起点
(单位:元)
泰信添利30天持有期债券发起式 A类:014195 是 是 100
C类:014196
泰信添鑫中短债债券 A类:016239 是 是 100
C类:016240
二、具体费率优惠情况
投资者通过恒泰证券的交易系统申购及定投上述基金(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享受费率
优惠,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恒泰证券公示为准。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详见
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若原
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三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在持有本公司发行的任一开放式基金后,可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直接转换成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而不需要先赎回已持有的基金份额,
再申购目标基金的一种业务模式。
2.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人代理的同一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人处注册且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
3.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后端收费模式的开
放式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他基金。
4.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
处于可申购状态。
5.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
购。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与过户登记人将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
有效性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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