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2-25 07:18:49 股吧网页版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2-25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
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2 年 2 月 2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ETF 发起式联接
基金主代码 014099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2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及《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1 日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1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1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1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22 年 3 月 1 日

下属基金份额的基金简称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ETF 发
起式联接 A
博时中证科创创业 50ETF 发
起式联接 C
下属基金份额的交易代码 014099 014100
该类基金份额是否开放申
购、赎回、转换转入、转换
转出、 定期定额投资
是 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或赎回。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
申购和/或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
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
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
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
为 1.00 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
首次申购和单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人需遵
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
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表所示:
申购金额(M) A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M<100 万元 1.20%
100 万元≤M<300 万元 0.80%
3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M≥500 万元 1000 元/笔
基金管理人可以针对特定投资人(如养老金客户等)开展费率优惠活动,具
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
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
介上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余额为 1.00 份,若某
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余额少于 1.00 份时,
该类别基金份额余额部分必须一同赎回。
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
份,若投资者单个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1.00 份,将不受此限制,
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
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单笔赎回申请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投资者
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
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基金份额期限( Y) A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C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基金吧/财富号/股吧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