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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7-01 09:40:51 股吧网页版
关于浦银安盛CFETS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落实CFETS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01

关于浦银安盛CFETS 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落实CFETS 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
排的公告

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23年6月21日发布的《关于修订CFETS 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编制方案的公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决定对CFETS 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编制方案(以下简称“指数编制方案”)进行修订,并于2023年7月1日正式实施,编制方案修订内容包括:将发行主体最新一期财务报表总资产不低于5000亿元调整为不低于1000亿元,同时增加归母净利润无连续两年为负和剔除预收款后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的条件。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的浦银安盛CFETS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21年12月9日成立,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CFETS 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以下简称“标的指数”)。

基于本次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根据《浦银安盛CFETS 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相应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关于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内容,并调整本基金投资组合等相关安排,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说明书的更新

因《浦银安盛CFETS 0-5年期央企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对标的指数编制方案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为了保证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基金管理人拟对招募说明书中涉及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二、基金投资组合的调整

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约定及标的指数编制方案的修订完成基金投资
组合的调整。

三、相关业务规则

本基金申购、赎回等相关业务的办理规则保持不变。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落实标的指数编制方案修订相关安排的有关事宜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和相关公告。

2、由于标的指数修订了编制方案,本基金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可能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本基金有关指数投资的风险请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3、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y-ax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28999、021-33079999)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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