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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4-12 19:21:00 股吧网页版
名家专栏 | 《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最新解读

中信建投:《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最新解读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印发,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经济循环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畅通流动等,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意见》主要有如下五个市场较为关注的重点方向:一是重点关注物流和供应链领域,在疫情形势较为复杂的背景下强调要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二是区域一体化方面,尤其关注地方保护和本外地企业公平性问题,与之前的长三角、大湾区等政策一体两面;三是资本市场方面,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优先发力方向,在优化融资环境、规范金融市场和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上着力打造更加健全的体制机制;四是反垄断和监管方面,既有提纲挈领性质的要求,又有涉及互联网、医药、大数据等新兴产业的具体业态,更加强调发挥市场作用、推动资源要素流动。五是在能源领域,《意见》延续了中央对于能源基本面及其引申的双碳问题的高关注度,与此前政策形成合力;

总的来说,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从意见陈述的几大板块来看,其核心表达依旧围绕着如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及消除制度型摩擦与交易成本来展开。短期来看,《意见》可能主要在情绪面上对物流等行业产生影响,长期看好《意见》推动要素自由流动、市场环境优化对于优化国内基本面的支持效果。

风险提示:政策落地不及预期。


一、 本次政策出台有何背景?

2022年4月1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印发,明确提出要建立统一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经济循环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畅通流动等,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统一大市场,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个市场的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的设施高标准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以及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同时市场的监管要公平统一、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进一步规范的大市场。目的是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

当前国内外形势复杂严峻,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要全面巩固国内经济体系循环畅通的成果,关键一招就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并确保商品、人力等要素无障碍自由流动。根据意见,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原则是:立足内需,畅通循环;立破并举,完善制度;有效市场,有为政府;系统协同,稳妥推进。主要目标是: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超大规模国内市场是支撑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巨大优势之一。但是,当前我国市场体系仍存在着制度规则不统一、要素资源流动不畅通、地方保护“画地为牢”等突出问题,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等顽疾影响了市场功能及规模效益的发挥。特别是部分地方以“内循环”名义搞地区封锁,一些地方甚至以疫情防控为由设置区域壁垒、限制商品流动,产生了形形的封闭小市场、自我小循环,给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带来了阻碍。具体而言,建设大市场目前存在如下三个关系的制约:

(1)我国拥有超大规模和整体市场的明显优势,但市场基础制度规则、市场平台设施、要素和资源市场等维度上有所不足,大市场难以进化为强市场;

(2)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不正当干预、隐性壁垒门槛等突出问题,影响国内国际双循环畅通;

(3)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制约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


二、 政策有何重点方向和意义?

《意见》有如下五个市场较为关注的重点方向:

一是物流和供应链方面,《意见》提出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加快数字化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广标准化托盘带板运输模式;支持数字化第三方物流交付平台建设,培育一批有全球影响力的数字化平台企业和供应链企业;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提升灾害高风险区域交通运输设施、物流站点等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积极防范粮食、能源等重要产品供应短缺风险;此外,发展供应链金融,提供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

点评:自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供应链问题一直制约全球经济复苏并推高全球通胀中枢。国内而言,本轮上海Omicron疫情及其带来的物流和供应链冲击显著引起经济下行和情绪面紧张。以3月PMI供应商配送时间指数印证,该指数3月录得46.5,回落1.7个百分点,主要是疫情后一则江浙沪粤等产品主要供应地出货受严重制约,二则多地临时关闭交通要道导致物流停滞,三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货物运输途中检验、消杀程序繁杂,拖累物流系统效率,供应商交货时间明显放慢。因此,本次《意见》对于物流和供应链安全重点关注,尤其是强调了“加强应急物流体系建设”,未来相关中转基地、枢纽基建及相关业态将受持续提振。同时,提高物流效率和保障供应链安全亦是企业降本增效的重要一环,在呵护中小企业利润回升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二是区域一体化方面,《意见》提出指导各地区综合比较优势、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产业基础、防灾避险能力等因素,找准自身功能定位,力戒贪大求洋、低层次重复建设和过度同质竞争,不搞“小而全”的自我小循环,更不能以“内循环”的名义搞地区封锁;建立涉企优惠政策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及时清理废除各地区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全面清理歧视外资企业和外地企业、实行地方保护的各类优惠政策;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要求企业必须在某地登记注册,不得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不得在资质认定、业务许可等方面,对外地企业设定明显高于本地经营者的资质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评审标准。

点评:本次《意见》在区域一体化方面尤其关注地方保护和本外地企业公平性问题,有利于市场主体跨越区域限制,在统一大市场中促进要素流通和资源分配,加强有序竞争,推动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拓宽市场容量。本次《意见》对于区域一体化的侧侧重方向推进由地理连接转向市场主体,体现了改革的不断深化,与此前陆续推动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一体化是一体两面,从不同纬度推动了要素和资源有效流动。

三是资本市场方面,《意见》提出在加快发展统一的资本市场方面,提出统一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依法发展动产融资;强化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统一监管标准,健全准入管理;选择运行安全规范、风险管理能力较强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衔接;推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债券市场要素自由流动;加大对资本市场的监督力度,健全权责清晰、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监管体系,筑牢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安全底线;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止脱实向虚。

点评:中短期内资本市场可能依旧会以服务实体经济为优先发力方向,结合4月6日国常会提出“适时灵活运用再贷款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更好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的表述,及其提出设立科技创新专项再贷款的政策,可以清晰地看到未来一段时间内,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拉动“稳增长”的优先度较高,资本市场的“枢纽”定位与积极作用将更加凸显。此外,股权和债券市场料有配套措施陆续实施,在优化融资环境、规范金融市场和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上将设计更加健全的体制机制。

四是反垄断和监管方面,《意见》提出加快推动修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破除平台企业数据垄断等问题,防止利用数据、算法、技术手段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加强对金融、传媒、科技、民生等领域和涉及初创企业、新业态、劳动密集型行业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强化垄断风险识别、预警、防范;稳步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加强对电网、油气管网等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原始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对食品药品安全等直接关系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点领域,落实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为资本设置“红绿灯”,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点评:本次意见在反垄断和监管方面,既有“加快推动修改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建立公平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保障机制”、“完善垄断行为认定法律规则,健全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反垄断审查制度”等提纲挈领性质的要求,又有涉及互联网、医药、大数据等新兴产业的具体业态。再提“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表述,亦体现了政府对于部分行业垄断冲击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的零容忍。对于处在监管重点的大型互联网企业、自然垄断领域和金融领域等行业,在政府日益“强监管”背景下将迎来规范期。对于新型业态和中小主体的创新而言,《意见》能够产生强力托举,推动创新在经济复苏和新一轮增长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无论是对于新型业态还是对于将受到强监管的传统业态,《意见》在反垄断和市场监管方面进一步发挥了市场作用、推动了资源要素流动,把政府发力点放在维护市场健康有序而非直接干预上,有利于经济持续焕发新动能。

五是能源领域,《意见》提出有序推进全国能源市场建设;健全油气期货产品体系,规范油气交易中心建设,优化交易场所、交割库等重点基础设施布局;稳妥推进天然气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统一的天然气能量计量计价体系;健全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研究推动适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建设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用水权交易市场,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标准、交易监管机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市场化交易,探索建立初始分配、有偿使用、市场交易、纠纷解决、配套服务等制度。

点评:上述重点建设领域基本延续了中央对于今年能源基本面及其引申的双碳问题的高关注度,政府对于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的规划由来已久,而前不久公布的《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亦提出要“推动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做好南方、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健全中长期交易、现货交易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的市场体系”,本次意见的出台与此前政策形成合力。尤其值得注意是的,去年以来国内外能源供给面偏紧,国家发改委对于煤炭保供稳价力度较大,对释放优质产能、推进煤炭交易长协和煤炭价格管制方面频出政策新规,在此背景下本次意见所强调的“推动完善全国统一的煤炭交易市场”可能是未来政策发力的新方向。此外,《意见》再提“碳排放权”和“用能权”等碳达峰碳中和、能耗双控环节,节能减碳的长期战略方向不会改变。

总的来说,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从意见陈述的几大板块来看,其核心表达依旧围绕着如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来展开,有利于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作为一份高屋建瓴性质的顶层设计与长期政策,短期来看,《意见》可能主要在情绪面上对物流等行业产生影响,在长期仍需更多具体政策配套出台形成组合拳,从到政策出台到落地实施仍需时间,我们看好中长期《意见》推动要素自由流动、市场环境优化对于优化国内基本面的支持效果。


风险提示:本资讯所载内容均来自中信建投证券已正式发布的研究报告或对报告进行的跟踪与解读,仅供参考,不代表中信建投基金观点,且不构成投资建议。中信建投基金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做保证。观点不构成产品未来业绩保证,请投资者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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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信建投基金的财富号 2022-04-12 19:21) [点击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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