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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17 10:44:59 股吧网页版
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17


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重要提示

1、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证监许可【2021】985 号文准
予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管理人为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为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

3、本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用等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代码为 013657,C 类基金份额的认
购代码为 013658。

5、本基金自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通过各
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进行公开发售。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公告“五、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之“(三)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
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7、本基金 A、C 两类份额均按照人民币 1.00 元的份额初始面值
发售。基金份额的认购价格为 1.00 元/份。

8、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投资人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本基金。销售网点(指代销网点和直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网点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

10、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金账户”)。受理开立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为本基金的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登记机构将于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日次 1 个工作日对投资人的开户申请进行确认。投资人的开户申请成功与否及账户信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每位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本公司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于办理开户。投
资人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人在开户当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2、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款项。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3、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4、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15、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同泰同欣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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