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季季盈3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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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27
银华季季盈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1 月 2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银华季季盈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银华季季盈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1356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 年 11 月 3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银华季季盈 3 个月滚动持有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银华季季盈 3 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赎回起始日 2022 年 2 月 7 日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 银华季季盈 3 个月滚银华季 季盈 3 个月 银华季季盈3个月
金简称 动持有债券 A 滚动持有债券 B 滚动持有债券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
易代码 013563 013564 013565
是否开放赎回业务 是 是 是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投资人仅在该基金份额的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 0.01 份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 份的,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或者新增基金规模控制措施。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设定 3 个月的滚动运作期,不收取赎回费用。
3.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如果基金管理人实行新的费率优惠政策时,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的公告为准。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 C2 办公楼 15 层
电话:010-58162950
传真:010-58162951
联系人:展璐
网址:www.yhfund.com.cn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网上交易网址:trade.yhfund.com.cn/etrading
手机交易网站:m.yh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4006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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