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发售对象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3-06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发售对象并修改招募说明书等事项的公告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基金合同的约定,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平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2023年3月6日起调整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发售对象,并相
应修改该等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此次拟调整发售对象的基金共3只,列表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1 平安元泓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平安元鑫12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平安元悦6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修改内容要点
上述基金拟将发售对象调整为:
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
投资者、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计划除外)。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具体范围以基金管
理人认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有权调整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 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或相关公告。
三、招募说明书条款的修改
(一)平安元泓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投资者确认知晓并同意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
视为同意履行全力配合基金管理人穿透识别最终投资
本基金仅面向个人投资者 (含公募资产管 者(穿透识 别标准以 法 律 法 规 、自 律 规 则 及 相 关 开 户
重要提示 理产品)销售。 机构的要求为准,下同)的义务,如投资者拒绝配合基
金管理人进行穿透识别最终投资者的, 基金管理人有
权拒绝投资者的申购申请,申购申请已经确认的,基金
管理人有权强制赎回相应的基金份额。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增加:
3、本基金暂不向金融机构自营账户销售。 本基金
单一投资者单日申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个人投资
八、 基金份额的申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者、 公募资产管理产品、 职业年金、 企业年金计划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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