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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9-04 11:01:15 股吧网页版
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04


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21年3月9日证监许可[2021]761号文注册。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对投资者持有的每份基金份额设定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在每份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含该日)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自最短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工作日(含该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为 2021 年 9 月 8 日至 2021 年 12 月 7 日,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
售网点或按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公开发售。

5、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15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下同)。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各类基金份额累计有效认购申请金额(不包括募集利息)合计超过 15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

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末日 A 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单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末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募集规模的上限进行调整,具体限制请参见相关公告。

7、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认购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
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
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含认购费);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交易
系统和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含
认购费),追加认购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 元(含认购费)。
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8、投资人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9、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按每笔 A 类基金
份额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单一投资者持有本基金份额集中度不得达到或者超过 50%,对于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前海开源聚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1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12、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1-666-998)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3、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销售安排及募集期其他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1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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