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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8-18 09:08:3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天弘国证港股通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8-18

关于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情形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

基金代码: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 A:012989

天弘国证港股通 50 指数 C:01299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 年 3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5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根据《基金合同》的“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的约定:本基金连续30 个工作日、40 个工作日、45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的,应当在 2 日内编制临时报告书。

截至 2023 年 8 月 17 日,本基金已连续 45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若截至 2023 年 8 月 24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
形,本基金将于该日次日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提示事项

1、若届时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本基金自 2023 年 8 月 21 日起暂停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
暂停上述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正常办理。

3、本基金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基金剩余财产将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提前做好投资决策。

4、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也可登录本公司官方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046)进行详细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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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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