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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11 16:06:51 天天基金网页版 发布于 天津
周期底部区域或已现,光伏长期成长逻辑稳固

一、从价格战到价值战,光伏拐点信号或正集聚

1. 政策引导"反内卷",供给侧改革加速

近期,光伏行业迎来密集的政策引导。4月17日,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四部门联合召开光伏行业座谈会,部署规范产业竞争秩序相关工作,强调扎实推进光伏行业"反内卷"工作。与此同时,3月1日起执行的光伏组件强制能效标准清退了超60%落后产能,行业开工率从35%回升至52%,供需格局持续优化。

数据来源:工信部等四部门座谈会纪要,2026年4月;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6年3月

2. 价格低位回升,产业链盈利逐步修复

经过长期调整,光伏产业链价格已进入底部区间并出现回升迹象。根据卓创资讯4月20日的分析,硅料、硅片价格已接近行业现金成本线,下跌空间或有限。2026年Q1组件价格已现反弹,产业链盈利承压低位后逐步修复。当前N型硅料价格在3.75-3.85万元/吨区间,已处于行业成本线附近。

数据来源:卓创资讯,2026年4月20日;东吴证券,2026年4月

3. 新需求场景打开,太空光伏或成新增长点

商业航天低轨卫星加速部署或使太空光伏具备千亿级市场弹性空间。某头部企业计划3-5年内向韩国某头部企业旗下公司采购约1万亿韩元规模光伏多晶硅,用于建设百吉瓦级光伏制造产能。太空算力更有望带来数万亿级市场规模,或为光伏行业开拓了新的增量空间。

数据来源:华创证券,2026年4月21日;头部企业相关公告

二、基本面持续改善,关注价值逐步显现

1. 产能出清加速,行业格局优化

光伏行业经历多年扩张后进入深度整合期,落后产能加速出清,龙头企业通过并购重组优化资源配置。行业整合进程明显加快,市场集中度持续提升,具备技术优势和成本控制能力的头部企业竞争壁垒进一步强化。

数据来源:中原证券,2026年4月3日

2. 技术路线分化,高效产能价值凸显

2026年一季度,光伏技术路线竞争呈现新格局:TOPCon占据主流、BC技术逆势扩张、HJT聚焦高端。BC技术在全行业电池排产中的占比从5.7%跃升至10-12%,在P型乃至大量TOPCon产线因产能过剩而停工减产的背景下,BC技术有望持续保持高开工率并逆势扩张。

数据来源:《光伏行业2026年一季度观察》,2026年4月

三、长期趋势明确,行业高质量发展可期

1. 能源安全逻辑强化,光伏仍是长期方向

近期美伊冲突导致全球石油、天然气供给紧张,欧洲TTF天然气基准价格单月飙升近90%(来源:长江证券研报,20260424),能源安全重要性显著提升。在此背景下,全球范围内新能源渗透及扩张趋势或加速,光伏作为核心新能源技术,长期发展逻辑依然坚实。

2. 行业从规模扩张转向高质量发展

光伏行业正从"规模狂奔"转向"价值重构"。政策引导下,行业竞争从价格战转向技术质量竞争,龙头企业有望从无序价格战中逐步脱身。随着供给侧改革深入推进,行业格局有望持续优化,具备技术优势和成本控制能力的头部企业有望受益于这一趋势转变。

光伏板块近期的行情表现,反映了市场对行业转型期的复杂预期。从产能扩张到价值重估,从价格竞争到技术引领,行业正在经历深刻的转型。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要区分短期波动与长期趋势,关注真正具备技术优势、成本控制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的优质企业。

【关联产品】

$银华中证光伏ETF发起式联接A(OTCFUND|012928)$

$银华中证光伏ETF发起式联接C(OTCFUND|012929)$

【产品费率信息】

银华中证光伏产业ETF发起式联接A类份额申购费标准:申购金额M<100万元时,申购费率为1.20%;100万元≤M<300万元时,申购费率为1.00%;300万元≤M<500万元时,申购费率为0.60%;M≥500万元时,申购费为1,000元每笔;赎回费标准:当持有时间N<7天时,赎回费率为1.50%;7天≤N<30天时,赎回费率为0.75%;30天≤N<365天时,赎回费率为0.50%;365天≤N<730天时,赎回费率为0.30%;730天≤N时不收取赎回费;银华中证光伏产业ETF发起式联接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赎回费标准:N<7天时,赎回费率为1.50%;7天≤N时,赎回费率为0%;销售服务费为:A类份额不收取,C类份额0.25%/年。银华中证光伏产业ETF发起式联接管理费为0.50%/年,托管费为0.10%/年。

(来源: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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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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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基金由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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