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7 07:17:42 股吧网页版
关于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7

关于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恒越

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

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

事由触发后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且本次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恒越汇优精选三个月混合(FOF)

基金代码:01268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

而言)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至该日3个月后的对应日前(不含当日),投

资者不能对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该日3个月后的对应日起(含当日),投资者可以对该

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无对应日或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红利再

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跟随原基金份额的最短持有期限,即当原基金份额可以赎回时,由于红

利再投资获得的基金份额也可赎回。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7月1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恒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及后续安排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

规模”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

由”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

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

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规定执行。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7月16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4年7月16

日。截至2024年7月16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上述《基金合同》约

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4年7月16日,自2024年7月1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业务,并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

管费。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